在华工作的外国人持"外国人工作许可证"(Work Permit)和居留许可,两者关联劳动合同和公司。

延期:工作许可证有效期一般 1 年(A 类人才可 2-5 年),到期前 30 天由公司向外国专家局(科技部门)申请延期,材料含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证明等。

换工作:跳槽需要"工作许可变更",新公司重新提交申请(岗位、薪资需符合标准),旧许可在变更期间不能为新雇主工作;签证/居留也需同步变更。

离职注销:合同解除后,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注销工作许可,持证人有 30 天左右的过渡期处理后续(转签证或离境)。

常见问题:换城市工作需跨省转移(许可变更+居留变更);被裁员可申请"求职签证"或短期停留,期限有限。

社保与税务:在华工作一般需缴纳中国社保(与本国协议国可豁免),个税按累进税率申报,建议咨询专业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