绝大多数个人自用药品(感冒药、肠胃药、过敏药等)可以正常携带入境,但需注意数量和成分限制。

原则:随身携带的药品应在合理自用范围内,最好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,处方药建议携带医生处方或病历(英文版更佳)。

申报要求:携带超过一定数量的药品(通常以自用量为限,大量囤积会被质疑)、或含特殊成分的药品需走红色申报通道(declare)。

严格禁止:含麻醉或精神类成分的药品(如某些安眠药、止痛药成分)需凭处方并限量;大麻、毒品及其衍生物绝对禁止,违者面临法律后果。

特殊注意:麻黄碱类(如部分感冒药)、含可待因的止咳药在国内也属于管制药品,超量携带可能被扣留;中药制剂中的濒危动植物成分(如虎骨、犀角)严禁携带。

如果必须长期服药,建议:出发前咨询航空公司和中国使领馆,携带医生开具的英文处方,必要时提前向中国海关申报。